搞好资产运营监管,是守好利州区供销社稳定、发展的底线。同时根据市、区《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统筹经营区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,管理和使用好基层社改制后的剩余资产,避免形成“小集团化”、“家族化”倾向。
一是按照资产权属不变,收益归属不变的原则,将联社和基层社资产整合,统一由平台运营,实现资产效益的最大化;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资产租赁处置制度,租赁价格随行就市动态管理,租赁方案的制定者与租赁合同的执行者分线运行,确保租赁活动真实反映市场行情;三是建立资产运营目标考核体系。将资产运营增值收益与平台公司的人员工作绩效收入挂钩,不断发挥经营潜力;四是坚持资产运营平台公司的运营行为与资产所有者(联社、基层社)的资产监管职责,双线运行,相互制约、相互监督,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。